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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otor懒设计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
    本服务协议是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称“Fotor”)与您达成的关于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的约定。在使用任何Fotor懒设计服务前,请您务必阅读、理解和同意《Fotor懒设计服务协议》和《Fotor懒设计用户信息保护指引》。仅当您理解并接受上述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后,您才可以创建一个服务账号或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如您未满18周岁,请您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在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方可创建一个服务账号或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
    本协议于2023年3月24日更新并发布。如果您不能接受更新后的服务协议的全部条款,您可以在30日内停止使用Fotor懒设计的服务并根据帮助中心的提示注销您的Fotor懒设计账户,服务协议此版本发布30日后仍使用Fotor懒设计的用户将被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

    Fotor懒设计服务上出现的相关操作提示、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使用须知、公告、通知或我们以其他方式向您展示的规则、流程等均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1.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本协议。

    1.1 “Fotor懒设计服务”:包括由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名为“Fotor懒设计”的网页版软件服务、名为“Fotor懒设计”的桌面版软件服务以及名为“懒设计”的移动版软件服务(本协议中或统一称为“Fotor懒设计”)。该服务由www.fotor.com.cn网站(本协议中或简称为“Fotor懒设计网站”)或桌面应用商店中名为“Fotor懒设计”的桌面版软件(本协议中或简称为“Fotor懒设计桌面”)或移动应用商店中名为“懒设计”的移动版软件(本协议中或简称为“懒设计移动”)呈现。Fotor懒设计网站、Fotor懒设计桌面以及懒设计移动为Fotor懒设计服务下的不同协作端。

    1.2 “Fotor旗下其他软件服务”:除Fotor懒设计服务外,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软件服务还包括位于www.fotor.com上名为“Fotor”的网页版软件服务(简称“Fotor网站”)、位于桌面应用商店中名称中包含“Fotor”但不包含“懒设计”的桌面版软件服务(简称“Fotor桌面”)、位于移动应用商店的名称中包含“Fotor”但不包含“懒设计”的手持设备应用软件服务(简称“Fotor移动”)和位于www.pxbee.com上名为“PxBee”的网页版软件服务(简称“PxBee网站”)。Fotor网站、Fotor桌面、Fotor移动和PxBee网站合称为“Fotor旗下其他软件服务”。Fotor旗下其他软件服务在本协议中或称为“Fotor系列软件服务”。

    1.3 “用户”或“您”:指访问或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无论其是否在Fotor懒设计服务中注册账号。

    1.4 “用户上传的内容”或“内容”:用户上传到Fotor懒设计的图片、文字、视频、音频及视/音频中包括的音乐作品、声音、对话,合称为“用户上传的内容”,在本协议中其他位置或简称为“内容”。

    1.5 “Fotor设计模板”:指Fotor懒设计提供的,供用户直接套用的排版样式、配色方案、位图和矢量图等设计素材,本协议中或简称为“设计模板”。

    1.6 “创意图”:指Fotor懒设计提供的,来自于Fotor及其关联方或合作方的,供用户直接套用且仅能套用在Fotor设计模板中的图片素材。

    1.7 “设计资源”:Fotor设计模板和创意图在本协议中其他位置或合称为“设计资源”。

    1.8 “编辑功能”:指Fotor懒设计提供的,供用户直接使用以达到图形编辑、增强、拼接、合成、美化等目的的软件功能,本协议中或简称为“编辑功能”。

    1.9 “付费服务”:指Fotor提供的,需要用户付费方能使用的设计资源与编辑功能。Fotor懒设计的付费服务包括“VIP服务”和“超级VIP(SVIP)服务”。Fotor懒设计中或称“VIP特权/超级VIP(SVIP)特权”、“VIP权益/超级VIP(SVIP)权益”,本协议以下部分不再区分。其中:“VIP服务”包括短期VIP服务、常规期限VIP服务以及终身VIP服务三种类型;“SVIP服务”包括常规SVIP服务和情境化SVIP服务两种类型。

    1.10 “短期VIP服务”:指Fotor不定期提供的,用户使用时长短于常规期限VIP服务可使用时长但折合每日单价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常规期限VIP服务每日单价的VIP服务,具体名称以Fotor懒设计网站中显示的名称为准。

    1.11 “终身VIP服务”:指Fotor不定期提供的,用户使用时长不受限制的VIP服务。

    1.12 “情境化SVIP服务”:指Fotor提供的使用范围相较常规SVIP服务小,定价较常规SVIP服务低的SVIP服务,适用于使用范围特定的用户。目前Fotor提供的情境化SVIP服务在Fotor懒设计中仅有“新媒体SVIP服务”。

    1.13 “付费服务期限”:自用户购买付费服务支付成功时间起始,至用户选择开通的时长经过时终止。SVIP服务与常规期限VIP服务开通的时长分为“1个月”、“6个月”和“12个月”三种。具体地,“1个月”的付费服务终止时间为用户支付成功日期的下一月同日;“6个月”的付费服务终止时间为用户支付成功日期的6个月后同日;“12个月”的付费服务终止时间为用户支付成功日期的下一年同月同日。特别地,如遇付费服务终止时间应为某月29日、30日或31日中的一日,但当月无此对应日期的,付费服务终止时间为当月最后一日。短期VIP服务开通的时长以日(自然天)计算,时长为N日的短期VIP服务终止时间为用户支付成功日期后第N日的同一时刻,其中N为自然数。终身VIP服务不限制用户的使用时长。

    1.14 “自动续费服务”:指Fotor在部分协作端提供的,用户在购买付费服务的前提下,为避免用户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付费服务中断而提供的服务。

    1.15 “设计工程”:指用户借助Fotor懒设计提供的设计资源(包括来自第三方的)和软件功能进行自助设计而产生的临时文件。该临时文件暂存于Fotor网络服务器端,是用户尚未完成的或虽已完成但尚未导出的包含其操作步骤的最终作品的中间形态。

    1.16 “导出”:指设计工程被用户转换为栅格化的图片或JPG、PNG、PDF等格式的文件下载到用户计算机本地磁盘中。

    1.17 “最终作品”:指用户利用Fotor设计资源与编辑功能辅以自己的文字、设计素材或新增创作元素以及独立的技巧和工作时间创作出的不可再任意修改(通常以栅格化的图片或JPG、PNG、PDF等格式的文件从Fotor懒设计中导出)的图片作品。

    1.18 “最终作品的商业用途”:在本协议中或简称为“商业用途”、“商用”,指用户或用户作为雇员所在的组织将最终作品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为避免疑义,Fotor与用户特别约定,“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不以用户或用户作为雇员所在的组织实际获得收入为必要条件,也不区分直接营利目的和间接营利目的,且不包括将最终作品再许可/转授权。

    1.19 “最终作品的新媒体用途”:在本协议中或称为“新媒体用途”,新媒体用途是一种受限的商业用途,指用户或用户作为雇员所在的组织将最终作品用于新媒体配图和网络视频。为避免疑义,Fotor与用户特别约定,新媒体用途仅限于用户通过电子化方式使用最终作品,不包括通过将最终作品打印/印刷等非电子化方式使用于线下场景,也不包括将最终作品再许可/转授权/出售。

    1.20 “最终作品的个人用途”:在本协议中或简称为“个人用途”,指用户将最终作品进行个人非营利目的使用。为避免疑义,Fotor与用户特别约定,以个人用途使用最终作品,不能包括任何含有商业目的使用行为,且使用最终作品的主体仅限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 账号

    2.1 为了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用户需要注册一个Fotor懒设计账号。注册Fotor懒设计账号时,用户需要提供一个邮件地址或手机号码并设置密码。用户也可以使用自己的微信、微博等第三方账户来注册并登录。

    2.2 如果有迹象表明账号可能被他人盗用,用户须立即通过客服邮箱(help@fotor.com)联系Fotor。

    2.3 用户不得将注册在自己名下的账号授予他人使用,授予他人使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与他人共享账号、向他人出借账号或出售使用权限等(以下简称“转借账号”)。用户也不得使用注册在自己名下的账号协助他人获得Fotor懒设计的付费服务(以下简称“协助盗取”)。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转借账号或协助盗取的,Fotor有权立即撤销该用户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的许可、不予退还该用户剩余的付费服务期限相应的对价并保留向该用户追偿的权利。

    2.4 转借账号或协助盗取等行为,还可能侵犯Fotor以外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您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得Fotor懒设计服务,因Fotor无法通过账号和发票记录核实您的日志信息或使用权限,从而无法为您提供授权证明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帮助,当第三方向您主张权利时,您须独立地承担责任。

    2.5 如用户违反服务协议中的规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或者有违法行为,Fotor有权暂时或永久阻止用户的账号登录并删除用户账号。用户同意,若您因前述原因被Fotor删除用户账号的,该账号下的所有数据也将同时被删除且无法恢复。因上述行为被Fotor删除账号的用户,无权再开立新的Fotor账号或使用其他已经存在于其名下的账号,且Fotor无须向用户退还任何费用。因前述行为给Fotor造成损失的,Fotor有权向用户追偿。

    2.6 用户有权主动注销自己的Fotor懒设计账号,具体步骤可参考帮助中心的说明文档。

    2.7 特别地,用户同意,无论是用户主动注销账号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Fotor删除用户的账号,注销账号并不意味着Fotor免除用户应向Fotor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也不意味着免除用户其他的法律责任;为遵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内容审计或追偿等目的,Fotor将依法留存用户账号相关的日志信息。您理解并同意,用户注销账号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Fotor删除用户账号的,用户与Fotor在服务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等约定并不随账号的注销或删除而终止。

    3. 用户上传的内容

    3.1 用户上传到Fotor懒设计的内容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2 Fotor禁止用户上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封建迷信、民族仇恨,歧视他人或教唆犯罪的;

    传播低俗、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其他类型不恰当内容的;

    侮辱或诽谤他人、毁坏他人名誉、泄露他人隐私或个人信息的;

    编造或散布谣言、发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

    不是用户本人原创或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

    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外观专利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的;

    含有病毒或恶意代码,意图中断、破坏或限制网络计算机系统的内容的;

    未经允许发布广告、促销信息、垃圾信息或进行传销式推广的。

    3.3 Fotor依据自己的标准独立判断,可以拒绝、删除或移动具有上述情形或违反本服务协议其他条款的内容。

    3.4 除与用户有特别的约定外,Fotor不保证对用户上传的内容的存储,也不提供内容备份的解决方案。 用户应自行备份重要的内容。Fotor不对用户上传的内容丢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3.5 Fotor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也对用户作同样的要求。您上传到Fotor懒设计服务的内容必须是您自己创作的或您有充分权利使用的。如最终作品中包含您自行上传、添加的内容,或者Fotor提示须由您自行获得相应授权的内容,用户须保证上述内容已获得与Fotor授予您使用在该最终作品中的设计资源等同或更大的授权范围。您对Fotor懒设计服务中他人作品的使用也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除非事前获得许可,您不能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上的他人作品,也不能通过“右键-保存”、截取屏幕或其他技术方式复制和保存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将使您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3.6 Fotor会快速调查有关侵权的投诉并根据适用的法律进行处理。Fotor于服务中设置了举报机制。无论您是Fotor的用户或非用户,如果认为Fotor懒设计服务上的内容侵害了您的合法权利,都可通过电子邮箱legal@fotor.com将下列信息提供给我们的法务专员:

    涉嫌侵权作品在Fotor懒设计服务中的位置(以协助我们的工作人员定位该作品);

    情况说明和/或(初步的)权属证明信息;

    权利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

    4. Fotor知识产权

    4.1 Fotor软件服务的知识产权

    以“Fotor”和/或“懒设计”为名称或名称一部分的软件,是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作品,以下简称“Fotor软件”。用户承认并同意,Fotor软件本身、Fotor软件提供的服务以及其相关组件含有受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或其他法律法规保护的专有权利和机密信息。

    4.2 Fotor设计模板知识产权

    4.2.1 权利归属

    除非另有说明或标记,Fotor提供的设计模板,其著作权为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所有。其中,一部分设计模板及其组件来自于Fotor设计团队,为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作品(自创作品);另一部分设计模板及其组件来自于独立设计师的转让,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取得了其著作权(受让作品)。

    4.2.2 使用限制

    为保护Fotor的合法权益,用户理解并同意,设计模板不能脱离Fotor懒设计使用。同时,用户同意不以下列方式获取、使用设计模板中的一个或多个设计素材,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方式单独下载设计素材;(2)仅保留设计素材后导出;(3)将设计模板中其他设计素材设置透明后仅显示一个设计素材并导出;(4)于设计工程中放置若干相互独立的设计素材,导出后通过剪裁、抠图等方式获取独立的设计素材并使用;(5)其他仅为获取、使用独立的设计素材的方式。

    4.2.3 对用户的授权

    4.2.3.1 授权类型

    授权类型 典型场景举例 用户付费状态 服务类型 能使用的设计资源
    商业用途

    线上:商业社交媒体封面图、内文配图;电子广告图片;电子书籍封面/配图;企业logo;电商商户的线上店铺招牌、产品/服务展示图片。

    线下:需要印刷的广告图片、餐馆菜单、三折页、易拉宝、优惠券、商务邀请函、名片、纸质书籍封面/配图。

    购买付费服务的用户 SVIP服务 在付费服务期限内,使用收费的和免费的各类设计资源制作商业用途的最终作品的权利。

    特别地,情境化SVIP服务的商用范围或主体受到一定限制,如:新媒体SVIP服务仅限用户在付费期限内,使用收费的和免费的各类设计资源制作新媒体用途的最终作品。典型的新媒体用途包括: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微博、头条号、知乎号等平台的封面图、内文配图;网络视频制作(如抖音、小红书、B站)
    VIP服务 在付费服务期限内,使用除SVIP服务特有的设计资源外的各类设计资源制作商业用途的最终作品的权利。
    未购买付费服务用户 - 不适用
    个人用途* 赠送给朋友或师长的贺卡;个人简历;个人手机/电脑壁纸;在校学生家庭作业、不进行公开发表的课程论文、毕业答辩或班级活动配图。 未购买付费服务用户 未购买 使用免费的设计资源制作个人用途的最终作品的权利。

    *购买付费服务的个人用户(自然人)亦可将最终作品用于个人用途。

    (1)商业用途授权

    Fotor授予付费用户使用设计资源制作最终作品的权利。Fotor还授予付费用户将最终作品用于商业目的之权利,该授权允许付费用户在付费服务期限内及付费服务期限终止后30日(自然天)内将最终作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商业发布(“发布期限”);鉴于终身VIP服务在使用时长上的特殊性,为保护购买终身VIP服务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同意, 使用终身VIP服务制作的最终作品,发布期限为用户导出最终作品后30日(自然天)内。特别地,付费用户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中“Logo”项目下的设计资源制作的最终作品,应当在付费服务期限内及付费服务期限终止后30日(自然天)内首次使用(“首次使用期限”)。

    适用群体:有商业用途需求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您知悉并理解,只有在购买付费服务后,方能将最终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为避免疑义,Fotor与用户特别约定,“商业用途”不包括将原设计资源或修改后的设计资源用于与Fotor懒设计类似或竞争的服务,无论该服务是否向其用户收取费用。用户不能离开Fotor懒设计使用或复制设计资源,用户也不能离开Fotor设计模板使用或复制设计资源,亦不能将设计资源的全部或其组件进行再次分发和/或销售。对于侵害Fotor著作权的用户和利用设计资源实施不正当竞争的同业者,Fotor保留追诉的权利。

    (2)新媒体用途授权

    Fotor授予新媒体SVIP服务用户使用设计资源制作最终作品的权利。Fotor还授予新媒体SVIP服务用户将最终作品用于线上新媒体配图和网络视频的权利,该授权允许新媒体SVIP服务用户在付费服务期限内及付费服务期限终止后30日(自然天)内将最终作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新媒体用途相关的商业发布(“发布期限”)。特别地, 付费用户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中“Logo”项目下的设计资源制作的最终作品,应当在付费服务期限内及付费服务期限终止后30日(自然天)内首次使用(“首次使用期限”)。

    适用群体:仅有新媒体用途需求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您知悉并理解,您购买新媒体SVIP服务后,仅能将制作的最终作品用于新媒体用途。

    (3)个人用途授权

    Fotor授予用户使用Fotor设计模板(未购买付费服务的用户仅能使用免费的Fotor设计模板)制作最终作品的权利,Fotor还授予付费用户将最终作品用于个人非营利目的之权利。该授权不允许用户将最终作品进行商业发布,且用户最终作品的印刷份数不能超过200份。特别地,用户同意,将仅获得个人用途授权的最终作品改为商业用途,是侵害Fotor著作权的行为,Fotor有权向用户追偿。因用户将仅获得个人用途授权的最终作品改为商业用途的而侵犯第三方权利的,用户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2.3.2 设计模板类型、创意图类型、用户类型、服务类型及授权类型之间的关系

    (1)以设计模板类型分类

    设计模板类型 是否含有收费创意图或收费创意图的一部分 具有使用权限的用户类型 授权类型
    收费 购买了SVIP服务的企业用户 商业用途
    购买了SVIP服务的个人用户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购买了SVIP服务的企业用户 商业用途
    购买了SVIP服务/VIP服务的个人用户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免费 购买了SVIP服务的企业用户 商业用途
    购买了SVIP服务/VIP服务的个人用户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未购买付费服务的用户 个人用途

    (2)以创意图类型分类

    创意图类型 具有使用权限的用户类型 授权类型
    收费 SVIP服务特有的收费创意图* SVIP服务 企业用户 商业用途
    个人用户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除SVIP服务特有的收费创意图外的其他各类收费创意图 SVIP服务 企业用户 商业用途
    个人用户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VIP服务 个人用户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免费 SVIP服务 企业用户 商业用途
    个人用户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VIP服务 个人用户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未购买付费服务 个人用户 个人用途

    *含设计模板当中嵌入的收费创意图或收费创意图的一部分的情形。

    (3)以用户类型分类

    用户类型 服务类型 可使用的设计模板类型 可使用的创意图类型 授权类型
    企业用户 SVIP服务 各类设计模板 各类创意图 商业用途
    未购买SVIP服务 不适用
    个人用户 SVIP服务 各类设计模板 各类创意图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VIP服务 除SVIP服务特有的设计模板外的其他各类设计模板 除SVIP服务特有的创意图外的其他各类创意图
    未购买付费服务 免费设计模板 免费创意图 个人用途

    (4)以服务类型分类

    服务类型 具有使用权限的用户类型 支持的用户身份 可使用的设计模板类型 可使用的创意图类型 授权类型
    SVIP服务 企业用户 法人 非法人组织 各类设计模板 各类创意图 商业用途
    个人用户 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 各类设计模板 各类创意图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VIP服务
    个人用户 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 除SVIP服务特有的设计模板外的其他各类设计模板 除SVIP服务特有的创意图外的其他各类创意图 商业用途+个人用途
    未购买付费服务 个人用户 自然人 免费设计模板 各类创意图 个人用途

    *本协议所称“VIP服务”包括短期VIP服务、常规期限VIP服务以及终身VIP服务三种类型。

    4.2.3.3 代客设计

    如果您是独立设计师,利用Fotor懒设计为客户进行设计,您需要为客户也购买付费服务。如果您的客户是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您需要为客户购买个人用户类型的付费服务;如果您的客户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您需要为客户购买企业用户类型的付费服务。您为客户设计的最终作品的发布时间也要受客户的付费服务期限约束。为避免疑义,Fotor特别声明,Fotor对您的客户的授权是以您的客户购买了付费服务并且遵守Fotor懒设计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前提的。您在为客户购买付费服务后请务必以客户的名义开具发票,在第三人向您的客户主张权利时,发票可以作为您的客户有权对您为客户设计的最终作品进行商业使用的重要证据之一。

    4.2.3.4 用户身份的确认

    Fotor建议您确认付费服务类型、用户类型符合您或您的客户的用户身份后再进行购买。您知悉并理解,用户完成付费服务的支付后,Fotor无法更换付费服务类型和/或用户类型,亦无法退还您已支付的全部或部分付费服务的对价。购买与用户身份不符合的付费服务的,视为您或您的客户未获得Fotor的授权,同时,您或您的客户也构成对Fotor的违约和/或侵权。特别地,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形下使用最终作品还可能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当第三方向用户主张权利时,用户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 第三方知识产权

    5.1 图片、视频或音乐

    Fotor懒设计服务中出现的示例图片、示例视频、示例音乐(以下合称“示例内容”)的著作权及示例内容中含有的字体、商标、外观设计专利、肖像等其他权利,为第三方所有,未授权Fotor懒设计用户使用。为避免疑义,特别提示,无论用户是否购买了Fotor的付费服务,均无权使用示例内容。若Fotor用户欲在其最终作品中使用示例内容,应单独向示例内容的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另外取得许可。因用户擅自使用示例内容而造成侵犯第三方权利的,用户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2 字体

    5.2.1 合作字体

    5.2.1.1 “字体管家”

    嵌入Fotor懒设计中的、名称中含有“字体管家”的相关字体,Fotor已向其著作权人“北京新美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许可。该许可允许Fotor懒设计用户在Fotor懒设计内基于设计模板使用字体管家的字库软件制作最终作品。在符合本协议关于设计模板商用的条件时,用户的最终作品可以用于商业用途。Fotor懒设计的用户不能离开Fotor懒设计使用字体管家的字库软件,也不能将字库软件再次分发,除非另外获得了著作权人的许可。

    5.2.1.2 “锐字字体”

    嵌入Fotor懒设计中的、名称中含有“锐字”或“云书法”的相关字体,Fotor已向著作权人“上海锐线创意设计有限公司”取得了许可。该许可允许Fotor懒设计的用户在Fotor懒设计内基于设计模板使用锐字字体的字库软件制作最终作品。在符合本协议关于设计模板商用的条件时,用户的最终作品可以用于商业用途。Fotor懒设计的用户不能离开Fotor懒设计使用锐字字体的字库软件,也不能将字库软件再次分发,除非另外获得了著作权人的许可。

    5.2.1.3 “字由字体”

    嵌入Fotor懒设计中的、名称中含有“字由”、“点字”、“优设好身体”的字体(本协议中统称“字由字体”),Fotor已向(“字由”和“点字”之)著作权人和(“优设好身体”之)独家许可人——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了许可。该许可允许Fotor懒设计的用户在Fotor懒设计内基于设计模板使用字由字体的字库软件制作最终作品 。在符合本协议关于设计模板商用的条件时,用户的最终作品可以用于商业用途。Fotor懒设计的用户不能离开Fotor懒设计使用字由字体的字库软件,也不能将字库软件再次分发,除非另外获得了上述字体著作权人或独家许可人的许可。

    5.2.1.4 “三极字体”

    嵌入Fotor懒设计中的、名称中含有“三极”的相关字体,Fotor已向其著作权人“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许可。该许可允许Fotor懒设计用户在Fotor懒设计内基于设计模板使用三极字体的字库软件制作最终作品。在符合本协议关于设计模板商用的条件时,用户的最终作品可以用于商业用途。Fotor懒设计的用户不能离开Fotor懒设计使用三极字体的字库软件,也不能将字库软件再次分发,除非另外获得了著作权人的许可。

    5.2.2 其他字体

    除上述字体外,Fotor懒设计中所列的可供用户使用的其他字体,或为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或为著作权人免费授权所有人使用的作品,Fotor懒设计的用户可以使用或分发,但不能声称自己为著作权人,也不能转售字体或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5.2.3 使用限制

    5.2.3.1 为保护字体著作权人/许可人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字体不能脱离设计工程使用。您同意不以违反本协议约定获取、使用字体,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方式独立下载字体;(2)设计工程中仅放置字体后导出;(3)将设计工程中其他设计资源设置透明后仅显示字体并导出;(4)设计工程中放置若干独立于字体的设计,下载后通过剪裁、抠图等方式获得字体并使用;(5)其他仅为获取、使用字体的方式。

    5.2.3.2 您理解并同意,用户对字体的使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Fotor懒设计服务协议的约定。特别地,无论是否向Fotor付费,用户均不能将包含了字体的服务标记、logo或其它原创印记申请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申请/登记/备案为其他权利的权利人。

    5.3 创意图

    5.3.1 服务概述:Fotor懒设计服务将为您提供创意图和/或含有创意图的设计模板辅助您生成最终作品。收费创意图来源于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Fotor”)、Fotor的关联方成都九宽科技有限公司(“像素蜜蜂”)及合作方。来源于Fotor运营的PxBee网站的创意图,著作权为Fotor的供稿人所有,Fotor已取得其著作权许可的代理权;来源于像素蜜蜂的创意图,著作权为像素蜜蜂的供稿人所有,Fotor已通过像素蜜蜂取得其著作权许可的代理权;来源于合作方的创意图,著作权为合作方的供稿人所有,Fotor已通过合作方取得其著作权许可的代理权。购买SVIP服务的用户可以在设计工程中使用各类收费创意图和/或含有收费创意图的设计模板,购买VIP服务的个人用户可以在设计工程中使用除SVIP服务特有的收费创意图外的各类收费创意图。免费创意图来源于互联网,是Fotor为丰富用户的免费设计资源而搜集的,Fotor搜集的免费创意图包括由著作权人授权任何人使用的作品和因著作权人捐献或超过著作权法保护期限而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无论用户是否向Fotor付费,均可以在Fotor懒设计上使用免费创意图。特别地,由于Fotor未就免费创意图单独向用户收取费用,且Fotor没有足够的资源对免费创意图进行一一鉴别,因此Fotor不对免费创意图的质量、版权、可用性、适销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用户同意自行承担使用免费创意图的全部风险和全部责任

    5.3.2 使用许可:Fotor授予用户服务期限内的、全世界范围的、不可转让的、不允许再许可/转授权的、非独家或排他的、不能脱离设计模板的使用收费创意图制作最终作品的许可。为避免疑义,特别说明,该许可仅赋予了用户在特定情形下的使用权,无论用户是否向Fotor付费,创意图的所有权(包括收益权)或著作权中其他未明确授予的权利并未转让给用户。

    5.3.3 使用限制:您理解并同意,用户对创意图及包含创意图的最终作品的使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Fotor懒设计服务协议的约定。特别地,无论是否向Fotor付费,您不能将创意图用于以下情形:

    使用在本协议约定的使用许可范围、期限之外;

    嵌入式转售或任何形式的再许可/转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再次出售、分发或提供创意图的获得方式,共享或传输创意图);

    以数字文件的形式在互联网或局域网上通过“右键-保存”或FTP等方式提供下载,使得第三方能够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下载;

    制作侮辱性的、诋毁他人名誉的、涉及色情的、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扬暴力的或其它违法的内容,此项限制尤其针对带有人像的创意图和/或包含创意图的最终作品;

    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或者将其用于欺骗性广告或不正当竞争中;

    将部分或全部内容作为服务标记、logo或其它原创印记来申请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申请/登记/备案为其他权利的权利人;

    明示或暗示是由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士所创作。

    5.3.4 使用提示

    5.3.4.1 您知悉并理解,因为部分收费创意图来源于Fotor的关联方或合作方,付费服务中收费创意图的使用张数和授权内容、范围、期限可能会根据Fotor的关联方或合作方的要求而调整,具体可以查看帮助中心的说明文档。如果您有更多疑问,请与Fotor懒设计的客服(help@fotor.com)联系。

    5.3.4.2 第三方权利:创意图上所附着的著作权人外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肖像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字体著作权等),用户同意按本条所约定的方式处理。

    (1)对于创意图上第三方的肖像权利,已由著作权人取得肖像使用许可的,Fotor将会于创意图信息中显示该创意图伴有肖像使用许可的提示文字或图形标识;著作权人未取得肖像使用许可的创意图信息中,不含上述提示文字或图形标识或含有相反意义的提示信息。对于未取得肖像使用许可的创意图,用户须自行取得或规避相关的权利,Fotor不承担因用户将未取得肖像使用许可的创意图作商业用途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2)对于创意图上除肖像权外的其他第三方权利(如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字体著作权等),由用户负责核实、取得或规避,Fotor不承担核实、取得或规避的责任。

    5.3.4.3 为保护创意图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创意图不能脱离设计模板使用。您同意不以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侵犯第三人权利的方式获取、使用创意图,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方式独立下载创意图;(2)设计工程中仅放置创意图后导出;(3)将设计工程中其他设计资源设置透明后仅显示创意图后导出;(4)设计工程中放置若干独立于创意图的设计,下载后通过剪裁、抠图的方式获得创意图并使用;(5)其他仅为获取、使用创意图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方式。

    5.3.4.4 为同时保护创意图著作权人的权益和购买付费服务的用户的利益,您理解并同意:用户对创意图实施了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其他滥用行为的,Fotor有权中断或停止向您提供服务。特别地,Fotor与用户约定,Fotor将依据自己的标准独立判断用户是否实施了滥用创意图的行为。

    5.3.4.5 印刷数量:对包含创意图的最终作品,用户用于商业用途的,Fotor对其印刷数量的限制为1万份;用于个人用途的,Fotor对其印刷数量的限制为200份。如果您有其他需求,请与Fotor懒设计的客服(help@fotor.com)联系。

    6. Fotor懒设计付费服务

    6.1 Fotor懒设计付费服务价格由Fotor独立确定并在Fotor懒设计网站和/或Fotor懒设计桌面上公布。用户为使用付费服务而支付的费用称为“付费服务费用”。如果用户希望使用付费服务,须先行支付付费服务费用。Fotor保留随时更改付费服务费用定价的权利,更改后的定价对更改后新购买或再次购买付费服务的用户生效。

    6.2 自动续费服务

    6.2.1 Fotor懒设计服务的部分协作端为用户提供自动续费服务。用户开通自动续费服务且续费成功的,续订期限与用户的原始付费服务期限相同,如用户原始付费服务期限为1个月的,续订期限亦为1个月。

    6.2.2 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开通Fotor懒设计的自动续费服务的,视为同意授权Fotor或应用平台(如苹果应用商店)在原始付费服务期限即将经过时,通过用户购买原始付费服务的支付方式和支付账户,自动扣划续订期限对应的付费服务费用。自动划扣续订费用成功的,视为用户续订了与原始付费服务相同期限的付费服务,Fotor将在收到指令后继续为您提供对应的付费服务。 若因用户支付账户金额不足等原因导致自动扣划失败的,Fotor有权在收到指令后暂停或终止用户续订的付费服务。续订的付费服务暂停或终止期间,用户因无法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而未达到某种目的、未完成某项任务所致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6.2.3 原始付费服务期限即将经过前,用户可以选择停止自动续费服务,Fotor亦可根据运营策略需要停止向您提供自动续费服务。无论自动续费服务因何种原因停止,用户的付费服务自原始付费服务期限经过时终止。用户应知,由于指令传递、用户状态反馈等均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再次自动扣划费用,用户应当在订阅期限届满前至少七(7)日提出停止请求,其他应用平台(如苹果应用商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户理解并同意,自动续费状态更新可能存在显示延时,具体以Fotor懒设计服务中您的续费状态为准;在用户成功停止自动续费服务前,已经自动扣划的续订费用无法退还。

    6.2.4 如果用户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未能支付任何到期的付费服务费用(包括续订的付费服务费用),Fotor有权暂停或终止向用户提供付费服务。 为避免疑义特别说明,若因用户违反本协议而导致付费服务终止的,用户支付的付费服务费用(包括续订的付费服务费用)均无法退还。

    6.3 Fotor与用户特别约定,付费服务费用是用户为能够使用付费服务而支付的对价,Fotor设置的付费服务期限(即用户选择开通的时长)是为让用户有充分时间编辑、修改、替换付费服务特有的设计资源以完成自己的最终作品而提供的便利,付费服务费用并非基于用户实际使用的天数、次数或创意图张数计算。鉴于付费服务为虚拟商品,且在用户支付付费服务费用后即时在线交付,因此用户同意, 即使用户在付费服务期限内仅使用一天、一次或一张创意图,Fotor也无须向用户退还全部或部分付费服务费用。 但若Fotor懒设计上架的应用商店有其特殊退款政策的,适用该应用商店的退款政策。

    6.4 关于终身VIP服务的特别约定

    6.4.1 概述:用户知悉并理解,终身VIP服务是Fotor为用户提供的不限制用户使用时长的一种VIP服务,即在Fotor懒设计正常运营期间,用户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违反本服务协议约定的前提下,其本人通过购买了终身VIP服务的Fotor懒设计账号使用终身VIP服务的时长不受限制。

    6.4.2 授权唯一性

    6.4.2.1 终身VIP服务是Fotor授予购买终身VIP服务的个人用户的特殊权限。Fotor仅授予购买终身VIP服务的特定个人用户通过特定Fotor懒设计账号使用终身VIP服务,即终身VIP服务仅限唯一的个人用户使用,且与唯一的Fotor懒设计账号绑定。用户同意,终身VIP服务权限不能转让、转借、共享、出租、分发给他人或由他人继受,且终身VIP服务权限不能与购买终身VIP服务个人用户的其他Fotor懒设计账号共享,亦不能转移至购买终身VIP服务个人用户的其他Fotor懒设计账号。

    6.4.2.2 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转让、转借、共享、出租、分发或让他人继受终身VIP服务权限的,用户同意Fotor按照本服务协议之2.3、2.4、2.5条的约定处理。

    6.4.3 发布期限:鉴于终身VIP服务在使用时长上的特殊性以及合作方设计资源授权到期等原因,用户同意,使用终身VIP服务制作的最终作品,发布期限为用户导出最终作品后30日(自然天)内。

    6.4.4 不退款:Fotor与用户特别约定, 终身VIP服务费用是用户为了能在Fotor懒设计正常运营期间不受时长限制地使用Fotor懒设计对应服务而支付的对价,终身VIP服务的时长并非以无穷大的天数或年限计算,且终身VIP服务涉及知识产权许可,是用户支付终身VIP服务费用后即时在线交付的虚拟商品,因此用户同意,即使用户在购买终身VIP服务后仅使用了一天、一次或一张创意图,Fotor也无须向用户退还全部或部分终身VIP服务费用。 用户还同意 不以已购买了终身VIP服务或拟购买终身VIP服务为由而要求Fotor退还其已支付的其他付费服务的费用。 但若Fotor懒设计上架的应用商店有其特殊退款政策的,适用该应用商店的退款政策。

    6.4.5 不置换:鉴于终身VIP服务不设置使用时长限制,无法与其他付费服务进行费用的折合与换算,用户同意, 无论用户是先于终身VIP服务购买其他付费服务,还是后于终身VIP服务购买其他付费服务,终身VIP服务均不与其他付费服务进行置换。

    6.5 当用户的付费服务中断或停止,可能会引起用户与该付费服务相关的内容、数据、功能、权限的丢失。Fotor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为用户提供内容和数据的存储备份。用户应自行备份重要的内容和数据。

    6.6 付费服务中最终作品的使用说明:为保护每位购买付费服务的用户的权益,Fotor与用户特别约定,服务期限终止后,您无法继续使用付费服务特有的设计资源,也不能修改最终作品或利用服务期限内已下载的设计资源制作新的最终作品。您理解并同意,您使用终身VIP服务制作的最终作品,发布期限为用户导出最终作品后30日(自然天)内;您在使用终身VIP服务以外的其他付费服务期限内设计完成的最终作品的发布期限为 付费服务期限内或服务期限终止后30日(自然天)内;付费用户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中“Logo”项目下的设计资源制作的最终作品的首次使用期限为付费服务期限内及付费服务期限终止后30日(自然天)内首次使用。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发布期限内已发布的最终作品,用户有权永久保留。

    6.7 Fotor系列软件服务以Fotor网站、Fotor桌面、Fotor移动和PxBee网站四个不同的平台呈现,每个平台均提供特色的付费/订阅服务。由于产品形态及产品功能存在差异,每个平台均有独有的特色功能,Fotor不保证Fotor懒设计服务各协作端之间、Fotor懒设计服务与Fotor系列软件服务之间的用户数据、功能权限及付费/订阅服务互通。

    6.8 其他说明

    6.8.1 用户通过Fotor和/或Fotor的合作伙伴购买、免费领取或有条件领取Fotor懒设计的付费服务的,付费服务仅限用户本人使用,用户不得将获取的付费服务转卖、转赠或与他人共享。用户转卖、转赠或与他人共享付费服务的,无论用户获取付费服务时是否支付对价或享受促销优惠,Fotor均可撤销该用户使用Fotor懒设计付费服务的许可并保留向该用户追偿的权利,该用户及服务的受让人、受赠人或共享人须对自己的使用行为独立承担责任。

    6.8.2 用户通过Fotor和Fotor的合作伙伴以外的非正规渠道购买、受赠Fotor懒设计的付费服务的,无论用户获取付费服务时是否支付对价或享受促销优惠,均视为未经授权使用Fotor懒设计的付费服务,该用户须对自己的使用行为独立承担责任,Fotor有权立刻停止向该用户提供付费服务且保留向该用户追偿的权利。

    6.8.3 您理解并同意,由于设计资源的授权变动等原因,Fotor可能变更、调整、下架部分设计资源。如出现上述情形,Fotor无须事先通知或单独通知您,您将无法在Fotor上编辑、修改、替换、使用已变更、调整、下架的设计资源。因上述情形造成您无法使用部分设计资源的,您理解并同意,Fotor无须向您承担责任,也无须向您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6.8.4 Fotor为便于用户对于不同产品形态的服务/商品的多样选择,同一Fotor懒设计账号支持多种付费服务。您可以通过Fotor懒设计的客服获取同一Fotor懒设计账号的付费服务之续订、升级规则。

    6.8.5 您理解并同意,已购买一种付费服务的,不代表用户可免费或以低于其他付费服务当时的Fotor懒设计中显示的价格获得其他付费服务(如获得其他付费服务的抵扣券、充值券、兑换码等折扣或参加为特定主体提供的优惠活动等)。特别地,鉴于付费服务为虚拟商品,且在用户支付付费服务费用后即时在线交付,若您已同时购买多种付费服务,您理解并同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即使用户在服务期限内仅使用其中的一种服务一天、一次、一张创意图或其他任意一个设计资源,Fotor也无须向您退还其中的任何一种服务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务费用。 但若Fotor懒设计上架的应用商店有其特殊退款政策的,适用该应用商店的退款政策。

    6.9 联合会员服务

    无论您通过Fotor还是其他第三方购买联合会员服务,亦或因购买Fotor懒设计付费服务而获赠第三方付费/会员服务的,Fotor仅提供Fotor懒设计会员服务,第三方会员服务的提供、使用、权益等,均由该第三方负责,您可前往第三方平台查询相关规则。

    7. 在线印刷服务

    7.1 印刷服务概述

    由于部分用户在Fotor懒设计中完成图片、邀请函、菜单、名片或广告宣传单等最终作品的设计后,有将此类最终作品付诸打印或印刷的需求,因此Fotor与专业印刷企业合作,为用户提供在线印刷服务,包括联系第三方承印和将打印、印刷、装订完毕的成品(以下称“商品”)发货。特别地,鉴于在线印刷服务的特殊性质,在线印刷服务仅在Fotor懒设计的个别协作端提供。

    7.2 承印和配送范围

    Fotor懒设计中标记有“在线印刷”字样的设计模板,为Fotor支持承印的商品细分品类。Fotor可以根据合作承印方的实际生产能力增加、减少或调整可以承印的商品(最低或最高)数量、规格而无须提前通知用户。目前Fotor懒设计的在线印刷仅支持配送到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澳门或台湾)。Fotor懒设计根据用户填写的收货地址和商品重量确定配送费并将用户应支付的价格显示在结算页面。如因特殊情况导致个别地区配送费用上涨而Fotor懒设计中未能及时更新价格的,Fotor懒设计的客服将单独联系用户进行确认和补足配送费用。

    7.3 承印和配送流程

    7.3.1 用户在Fotor懒设计中完成编辑后、下单前,应确认要付诸印刷的设计内容、选择单双面效果、纸张、印刷工艺和数量。为保障印刷质量,Fotor建议用户使用Fotor懒设计在网站或桌面软件上提供的校稿工具进行检查和确认。

    7.3.2 校稿完成后,用户提交订单并按照Fotor懒设计中显示的价格完成支付。

    7.3.3 用户在北京时间17:00前下单的,订单日为当天,晚于北京时间17:00下单的,订单日为次日。Fotor懒设计中所标示的预计送货时间(天数)不含订单日。

    7.3.4 Fotor在接到用户发送的订单信息后安排打印或印刷,商品由合作承印方以快递形式寄送。合作承印方发货后,用户可以登录Fotor懒设计账号查询快递单号。

    7.3.5 物流追踪信息显示用户签收商品后,Fotor设置订单状态为完成,一次承印及发货服务流程结束。

    7.4 质量和售后服务

    7.4.1 用户是否收到商品,以快递公司返回的物流追踪信息为准。因Fotor或快递方原因导致的商品丢失、发货错误,Fotor承诺免费重印或退还相应商品价款。

    7.4.2 Fotor完全按照用户订单自动生成的文件承印,不承担用户因稿件本身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

    7.4.3 因影响商品实物与设计图之间色彩差异的因素众多,不完全由印刷工艺决定,Fotor懒设计对于色差不承担重印或减免价款的责任。特别提醒用户,如您的设计属于色差敏感类型,请务必谨慎下单,如您决定下单印刷,关于色差的全部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

    7.4.4 因印刷品在裁切或模切的过程中,1至3毫米误差属于正常误差或损耗,特别提醒用户,请确保文字或图片内容与纸张边缘留有合理距离,在上述范围内的误差导致的文字或图片被裁切,Fotor不予重印或减免价款。

    7.4.5 当用户设置的线条过细而印刷成为较大尺寸的商品时,由于印刷机器精度原因,可能无法在印刷成品上显示出来。特别提醒用户,请确保大尺寸商品设计稿中的线条有一定粗度。对于上述线条粗细原因产生的问题,Fotor不予重印或减免价款。

    7.4.6 商品数量短缺的,Fotor懒设计承诺免费重印或按比例减免价款。Fotor与用户约定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规则直角矩形(不含导圆角)、无需装订、张数在500以下且数量短缺比例在5%以上的商品,Fotor承诺免费重印。对于时效性强的商品,用户也可以选择不重印,由Fotor按数量短缺比例向用户退还商品价款。

    (2)不规则形状(直角矩形以外的所有形状)、需要装订、张数在500以上或数量短缺比例小于5%的商品, Fotor仅按数量短缺比例向用户退还商品价款,不予重印。

    (3)用户收到商品后,应尽快检查商品的质量或数量。如发现商品质量或数量方面的问题,应于签收后7日内向Fotor懒设计的客服提出,超出7日后提出的质量或数量方面的问题,Fotor不做退货或重印处理。

    (4)Fotor按时发货后,因不可抗力或快递公司原因造成的商品到货迟延,不作为减免商品价款的理由。

    (5)已在线下单并交付印刷的商品,用户又要求撤回的,Fotor不予退款。

    (6)用户和Fotor协商达成减免商品价款意见的,用户支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将返回用户的Fotor懒设计账户或退回原支付账户。使用促销优惠购买的商品只退还实际支付金额,优惠部分不予折现退回。用户充值到Fotor懒设计账户的金额,仅能退回到账户余额,不能提现。

    7.5 内容要求

    用户承诺在Fotor懒设计下单印刷的商品不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Fotor有权拒绝承印含有上述内容的商品并依法向行政机关或执法机关举报。

    8. 优惠方案

    8.1 概述:优惠方案是Fotor不定期推出的,使得用户享有在一定期限内为获得同等服务而支付更少对价的活动。用户同意,无论用户是否充分利用了全部或部分优惠,Fotor均无须向用户退还全部或部分其已支付的前述服务的对价。

    8.2 Fotor将独立地对优惠方案设置特殊条件和/或限制(例如优惠时间、优惠范围、优惠的设计资源和/或最终作品数量的限制、参与优惠方案的设计资源和/或最终作品的授权范围等),用户理解并同意,突破优惠方案所设置的特殊条件/限制对设计资源和/或最终作品进行保存、复制、传输与使用的,视为Fotor未对用户授权。

    8.3 用户同意,Fotor保留对优惠方案的部分或全部进行不定时变更、修改、调整和终止的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用户已购买的服务/商品所依据的相应优惠方案对应的特殊条件/限制不受变更、修改、调整和终止的影响,但用户在优惠方案结束后购买的服务/商品须适用购买当时Fotor懒设计中显示的价格。

    9. 支付

    9.1 支付方式

    对于Fotor懒设计付费服务和在线印刷服务,用户同意按照Fotor懒设计中标示的价格,使用支付宝、微信或Fotor懒设计账户余额等方式支付服务和商品的价款。在同一订单中,用户仅能选择使用上述一种方式进行支付,Fotor不支持使用两种或以上的方式叠加金额支付同一订单。

    9.2 充值和优惠

    9.2.1 用户可以就服务/商品一次性付费,也可以向自己的Fotor懒设计账户进行现金充值,作为购买Fotor懒设计服务/商品的预付款并获得一定的优惠或折扣。具体优惠或折扣方式以Fotor懒设计中公布的为准。

    9.2.2 用户向Fotor懒设计账户充值的金额不设有效期,直至用户的充值金额使用完毕为止。充值时已经享受优惠的(到账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或到账金额均享受折扣价格购买商品/服务),充值账户的金额不予提现或退还。

    9.2.3 如发生服务或商品的退货、退款,用户原使用充值账户余额支付的,退款仅能回到充值账户余额,不能提现。

    10. 发票

    10.1 发票是用户证明自己购买付费服务或其他服务的重要凭证,Fotor鼓励用户在购买付费服务或其他服务后及时向Fotor索取发票。用户须向Fotor提供开具发票所必需的信息(如姓名/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例外地,如用户是通过Fotor的合作伙伴等渠道购买的付费服务或其他服务,应向该合作伙伴索取发票。

    10.2 Fotor向有需要的用户提供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发放的与纸质发票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发票。需要纸质发票的用户请单独与Fotor懒设计的客服(help@fotor.com)联系并须自付邮寄费用,纸质发票遗失不补。

    10.3 因用户填写错误造成发票信息需要更正的,用户最迟应于发票开出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9点至18点)向Fotor申请更正并提供正确的信息,Fotor无法处理已跨月的发票的更正请求。

    10.4 如发生服务或商品的退货、退款,已开具纸质发票的用户须先将原发票退回Fotor并承担邮寄费用,否则无法办理退款;已开具电子发票的用户,由于发生退货、退款时Fotor会将发票进行红冲,用户不能再将该电子发票用于报销或入账。

    11. 付费服务的终止

    11.1 终止的情形

    用户知悉并理解,购买付费服务的用户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在下列情形中,Fotor将终止向用户提供付费服务,包括:(1)届满终止:付费服务期限终止后用户未继续购买的;(2)违约终止:用户违反了Fotor懒设计服务协议中关于设计资源/最终作品的授权范围或使用限制的约定、其他与付费服务有关的约定和/或第三方知识产权相关约定的。

    11.2 终止的后果

    付费服务因届满而终止的,服务期限终止后,用户不能再使用收费设计资源,不能再编辑或导出含有收费设计资源的设计工程,且服务期限终止后的第30日(自然天)后,用户不能再将最终作品使用于商业用途或发布(付费用户使用Fotor懒设计服务中“Logo”项目下的设计资源制作的最终作品除外)。付费服务因违约而终止的,用户应立即:(1)停止使用收费设计资源,不能再编辑或导出含有收费设计资源的设计工程;(2)停止使用已导出和/或已发布的最终作品;(3)从所有的办公设备、计算机系统和存储设备中删除已导出的最终作品;(4)销毁已打印的纸质的最终作品。用户同意,实施以上行为的费用,由用户独立地负担。

    12. 授权的撤销

    12.1 撤销的情形

    Fotor在下列情形下有权撤销对用户的授权:(1)用户是在收到Fotor或第三方对其未经授权使用设计资源的行为或其他侵权行为的通知之后才购买付费服务的;(2)Fotor、用户、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最终作品所含有的设计资源可能侵权的,Fotor有权在通知用户后撤销对该最终作品的授权。

    12.2 撤销的后果

    无论何种原因,被撤销授权的,用户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删除和销毁最终作品。用户同意,实施上述行为的费用由用户独立地负担。为避免疑义,特别说明,被撤销的授权,视为自始不存在,Fotor也无须向用户退还任何费用。如用户给Fotor造成损失的,Fotor还有权向用户追偿。由于用户的原因(如变更联系方式而未告知Fotor、提供了错误的联系方式等)而导致Fotor无法通知,或由于用户接到Fotor通知后不停止使用、删除和销毁最终作品而造成扩大损失的,Fotor无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扩大损失。

    13. 违约责任

    13.1 用户理解并同意,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含有设计资源的最终作品,Fotor有权向用户要求超期限、超范围使用设计资源产生的违约费用。超期限、超范围使用产生的违约费用,双方同意按照用户原购买付费服务的类型不同而分别计算:

    13.1.1 终身VIP服务用户的超期限发布
    用户购买终身VIP服务,导出最终作品(Fotor懒设计服务中“Logo”项目下的设计资源制作的最终作品除外)30日(自然天)后,任何对该作品的发布,都将产生超期限发布的违约费用;超期限发布的违约费用=【5】X【发布期限经过后的第1日至最近一次使用导出过的最终作品日期之间的月数】X【付费服务的当前按月开通的Fotor懒设计中显示的价格】。

    13.1.2 其他付费服务的超期限使用或发布
    除终身VIP服务以外的的其他付费服务终止30日(自然天)后,用户对任意一次导出过的最终作品(Fotor懒设计服务中“Logo”项目下的设计资源制作的最终作品除外)的再次使用或发布,都将产生超期限使用或发布的违约费用;超期限使用或发布的违约费用=【5】X【用户付费服务终止后的第30日(自然天)至最近一次使用导出过的最终作品日期之间的月数】X【付费服务的当前按月开通的Fotor懒设计中显示的价格】(以原购买的付费服务类型和用户类型确定)。

    13.1.3 超范围使用:用户未购买付费服务或用户购买的付费服务不支持对包含部分或全部设计资源的最终作品的商业用途但用户却对最终作品进行商用的,或用户购买的付费服务在用途和主体上受限但用户却超范围使用的,超范围使用的违约费用=【50】X【SVIP服务的当前按年开通的Fotor懒设计中显示的价格】(以用户实际商用时的用户类型确定)。

    13.2 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引起的与第三方的纠纷、诉讼,由用户独立承担责任;因此给Fotor带来的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民事责任和其他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Fotor有权向用户全额追偿。

    14. Fotor的责任限制

    14.1 Fotor提供的服务/商品,无论用户是否付费,均是按“原样”提供的,用户理解并同意,Fotor不对其质量和性能做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了设计资源后的产品的适销性。Fotor无法对服务/商品能满足用户的任何要求作出任何声明或保证。关于服务/商品是否能达到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用途的全部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另外,由于设计资源的授权变动、合作方的商业调整、技术故障或兼容性等原因,Fotor可能会对设计资源进行变更、调整或下架。Fotor宣传广告中展示、陈列的设计资源仅作为要约邀请,不构成对用户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用户理解并同意,Fotor无法保证用户能使用到特定的某个或某一批设计资源,且不因用户使用时的设计资源与用户购买时的设计资源不同而向用户退款、更换服务类型或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14.2 用户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设计资源、最终作品及Fotor提供的软件服务,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由于Fotor未能按约定核实设计资源的相关权利,造成用户因使用设计资源而侵犯第三方权利的,Fotor将保护用户的利益、补偿用户,减轻因实际诉讼和可能的诉讼引致的用户赔偿责任。用户同意,在该等情况下,Fotor向用户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以下二者中较低者为限:(1)用户的实际损失和实际偿付之合并金额;(2)人民币壹万元。为避免疑义,双方特别约定,实际偿付是指根据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或在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和解确定的,且用户据此向第三方实际支付的赔偿金额,但不包含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在发生实际损失且实际偿付后,用户须及时向Fotor提供实际损失与实际偿付的证据,Fotor将在确认核实前述证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用户反馈。

    15. 不可抗力

    本服务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网络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罢工、黑客袭击、突发事件或任何其他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出现不可抗力情形时,Fotor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Fotor懒设计服务尽快恢复正常。因不可抗力造成服务暂停、中止或终止,给用户带来损失的,用户同意免除Fotor的责任。

    16. 可分性

    本服务协议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如本服务协议中的一项条款被视为全部或部分无效的,就该条款对应事宜,双方同意按照符合Fotor服务协议中其他条款之意图的原则进行解释和处理。

    17.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7.1 本协议一切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17.2 用户与Fotor就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等问题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向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17.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对知识产权、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等约定并不随之终止。

  • Fotor懒设计用户作品在线印刷及充值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
    《Fotor懒设计用户作品在线印刷及充值服务协议》(以下或称“本协议”)是 《Fotor服务协议》 (以下或称“主合同”)的增补部分。仅当用户(以下或称“您”)已阅读、理解和同意主合同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后,才可以使用Fotor懒设计用户作品的在线印刷服务或充值服务。

    1. 目的

    1.1 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Fotor懒设计”或“我们”)是一家在线图片编辑/设计工具提供商,在互联网(网址:www.fotor.com.cn)上以自有品牌“Fotor懒设计”运营自助式的图片设计业务。

    1.2 由于用户在Fotor懒设计网站上完成图片、邀请函、菜单、名片或广告宣传单等作品的设计后,有将此类作品付诸打印或印刷的需求,因此Fotor懒设计为用户提供了在线印刷服务,包括联系第三方承印设计作品和将打印、印刷、装订完毕的成品(以下称“商品”)发货。

    2. 承印和配送范围

    2.1 网站上标记有“在线印刷”字样的设计模板,为Fotor懒设计当前支持承印的商品细分品类。Fotor懒设计可以根据供应商或合作方实际生产能力增加、减少或调整可以承印的商品(最低或最高)数量、规格而无须提前通知用户。

    2.2 目前Fotor懒设计的“在线印刷”仅支持配送到中国大陆部分地区(香港、澳门、台湾、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等地暂不在配送范围内)。Fotor懒设计根据用户填写的收货地址和商品重量确定配送费并将用户应支付的价格显示在结算页面。

    3. 承印和配送流程

    3.1 用户在Fotor懒设计网站上完成编辑后、下单前,应确认要付诸印刷的设计内容、选择单双面效果、纸张、印刷工艺和数量。为保障印刷质量,我们强烈建议用户使用Fotor懒设计在网站上提供的校稿工具进行以下五方面的检查:颜色设置、分辨率确认、背景确认、内容确认、缩放确认。采用在线提交订单的方式向Fotor懒设计发出打印或印刷的请求。

    3.2 校稿完成后,用户提交订单并按照Fotor懒设计网站上公布的价格完成支付,此价格为含税价格。

    3.3 用户在北京时间18:00前下单的,订单日为当天,晚于北京时间18:00下单的,订单日为次日。Fotor懒设计网站上所标示的预计送货时间(天数)不含订单日。

    3.4 Fotor懒设计在接到用户发送的订单信息后安排打印或印刷,商品由合作承印方以快递形式寄送。合作承印方发货后,用户可以登录Fotor懒设计账号查询快递单号。

    3.5 物流追踪信息显示用户签收商品后,Fotor懒设计设置订单状态为完成,一次承印及发货服务流程结束。

    4. 质量和售后服务

    4.1 用户是否收到商品,以快递公司返回的物流追踪信息为准。因Fotor懒设计或快递方原因导致的商品丢失、发货错误, Fotor懒设计承诺免费重印或退还相应商品价款。

    4.2 Fotor懒设计完全按照用户订单自动生成的文件承印,不承担用户因稿件本身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

    4.3 因影响商品实物与设计图之间色彩差异的因素众多,不完全由印刷工艺决定,Fotor懒设计对于色差不承担重印或减免价款的责任。特别提醒用户,如您的设计属于色差敏感类型,请务必谨慎下单。

    4.4 因印刷品在裁切或模切的过程中,1至3毫米误差属于正常误差或损耗。特别提醒用户,请确保文字或图片内容与纸张边缘留有合理距离,在上述范围内的误差导致的文字或图片被裁切,Fotor懒设计不予重印或减免价款。

    4.5 当用户设置的线条过细而印刷成为较大尺寸的商品时,由于印刷机器精度原因,可能无法在印刷成品上显示出来。特别提醒用户,请确保大尺寸商品设计稿中的线条有一定粗度。对于上述原因产生的问题,Fotor懒设计不予重印或减免价款。

    4.6 商品数量短缺的,Fotor懒设计承诺免费重印或按比例减免价款。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4.6.1 规则直角矩形(不含导圆角)、无需装订、张数在500以下且数量短缺比例在5%以上的商品,Fotor懒设计承诺免费重印。对于时效性强的商品,用户也可以选择不重印,由Fotor懒设计按数量短缺比例向用户退还商品价款。

    4.6.2 不规则形状(直角矩形以外的所有形状)、需要装订、张数在500以上或数量短缺比例小于5%的商品, Fotor懒设计仅按数量短缺比例向用户退还商品价款,不予重印。

    4.7 用户收到商品后,应尽快检查商品的质量或数量。如发现商品质量或数量方面的问题,应于签收后7日内向Fotor懒设计提出,超出7日后提出的质量或数量方面的问题,Fotor懒设计不做退货或重印处理。

    4.8 Fotor懒设计按时发货后,因不可抗力或快递公司原因造成的商品到货迟延,不作为减免商品价款的理由。

    4.9 已在线下单并交付印刷的商品,用户又要求撤回的,Fotor懒设计不予退款。

    4.10 用户和Fotor懒设计协商达成减免商品价款意见的,用户支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将返回用户的Fotor懒设计账户或退回原支付账户。使用促销优惠购买的商品只退还实际支付金额,优惠部分不予折现退回。用户充值到Fotor懒设计账户的金额,仅能退回到账户余额,不能提现。

    5. 内容要求

    用户承诺在Fotor懒设计下单印刷的商品不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Fotor懒设计有权拒绝承印含有上述内容的商品并依法向行政机关或执法机关举报。

    6. 付款和发票

    6.1 用户同意按照Fotor懒设计网站上标示的价格,使用已充值的Fotor懒设计账户余额、银行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支付商品和服务的价款。在同一订单中,用户仅能选择使用上述一种方式进行支付,Fotor懒设计不支持使用两种或以上的方式叠加金额支付同一订单。

    6.2 Fotor懒设计免费向用户提供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发放的与纸质发票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发票。如用户需要纸质发票,Fotor懒设计将采用到付方式寄出,由用户承担纸质发票的邮寄费用。

    6.3 发票抬头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机构的,用户须向Fotor懒设计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6.4 因用户提供信息错误造成发票需要更正的,用户最迟应于发票开出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9点至18点)向Fotor懒设计申请更正并提供正确的信息,Fotor懒设计无法处理已跨月的发票的更正请求。需要更正的发票为纸质发票的,用户须将错票寄回给Fotor懒设计,并承担来回邮费。

    7. 充值和优惠

    7.1 用户可以向自己的Fotor懒设计账户进行现金充值,作为购买Fotor懒设计商品和服务的预付款,并获得一定的优惠或折扣。具体优惠或折扣方式以网站上公布为准。

    7.2 用户向Fotor懒设计账户充值的金额不设有效期,直至用户的充值金额使用完毕为止。充值时已经享受优惠的(到账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或到账金额均享受折扣价格购买商品/服务),充值账户的金额不予提现或退还。

    7.3 如发生商品退货、退款,用户原使用充值账户余额支付的,退款仅能回到充值账户余额,不能提现。

    8.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一切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履行产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应向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本协议终止之后,双方对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等约定并不随之终止。

  • 本应用程序使用了QT 框架(版本5.14.1)的组件,该组件是根据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0(LGPLv3)许可的。

    以下QT模块在本应用程序中通过动态链接使用,未作任何修改:

    qt5

    You can get the source code of qt5 from https://code.qt.io/cgit/qt/qt5.git

    Licensed under LGPLv3.0

    The Qt Toolkit is Copyright (C) 2015-2021 The Qt Company Ltd.

    Contact: http://www.qt.io/licensing/

    You may use, distribute and copy the Qt Toolkit under the terms of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This license makes reference to the version 3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qtwebengine

    You can get the source code of qtmultimedia from https://code.qt.io/cgit/qt/qtwebengine.git

    Licensed under LGPLv3.0

    The Qt Toolkit is Copyright (C) 2015-2019 The Qt Company Ltd.

    Contact: http://www.qt.io/licensing/

    You may use, distribute and copy the Qt Toolkit under the terms of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This license makes reference to the version 3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qtwebchannel

    You can get the source code of qtbase from https://code.qt.io/cgit/qt/qtwebchannel.git

    Licensed under LGPLv3.0

    The Qt Toolkit is Copyright (C) 2015-2020 The Qt Company Ltd.

    Contact: http://www.qt.io/licensing/

    You may use, distribute and copy the Qt Toolkit under the terms of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This license makes reference to the version 3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qtquickcontrols

    You can get the source code of qtimageformats from https://code.qt.io/cgit/qt/qtquickcontrols.git

    Licensed under LGPLv3.0

    The Qt Toolkit is Copyright (C) 2015-2017 The Qt Company Ltd.

    Contact: http://www.qt.io/licensing/

    You may use, distribute and copy the Qt Toolkit under the terms of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This license makes reference to the version 3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qtpositioning

    You can get the source code of qtpositioning from https://code.qt.io/cgit/qt/qtpositioning.git

    Licensed under LGPLv3.0

    The Qt Toolkit is Copyright (C) 2015-2016 The Qt Company Ltd.

    Contact: http://www.qt.io/licensing/

    You may use, distribute and copy the Qt Toolkit under the terms of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This license makes reference to the version 3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qtbase

    You can get the source code of qtbase from https://code.qt.io/cgit/qt/qtqtbase.git

    Licensed under LGPLv3.0

    The Qt Toolkit is Copyright (C) 2015-2017 The Qt Company Ltd.

    Contact: http://www.qt.io/licensing/

    You may use, distribute and copy the Qt Toolkit under the terms of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This license makes reference to the version 3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which is displayed below.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29 June 2007

    Copyright (C) 2007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https://fsf.org/>

    Everyone is permitted to copy and distribute verbatim copies of this license document, but changing it is not allowed.

    This version of the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incorporates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version 3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supplemented by the additional permissions listed below.

    0. Additional Definitions.

    As used herein, "this License" refers to version 3 of the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nd the \"GNU GPL\" refers to version 3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The Library" refers to a covered work governed by this License, other than an Application or a Combined Work as defined below.

    An "Application" is any work that makes use of an interface provided by the Library, but which is not otherwise based on the Library. Defining a subclass of a class defined by the Library is deemed a mode of using an interface provided by the Library.

    A "Combined Work" is a work produced by combining or linking an Application with the Library. The particular version of the Library with which the Combined Work was made is also called the \"Linked Version\".

    The "Minimal Corresponding Source" for a Combined Work means the Corresponding Source for the Combined Work, excluding any source code for portions of the Combined Work that, considered in isolation, are based on the Application, and not on the Linked Version.

    The "Corresponding Application Code" for a Combined Work means the object code and/or source code for the Application, including any data and utility programs needed for reproducing the Combined Work from the Application, but excluding the System Libraries of the Combined Work.

    1. Exception to Section 3 of the GNU GPL.

    You may convey a covered work under sections 3 and 4 of this License without being bound by section 3 of the GNU GPL.

    2. Conveying Modified Versions.

    If you modify a copy of the Library, and, in your modifications, a facility refers to a function or data to be supplied by an Application that uses the facility (other than as an argument passed when the facility is invoked), then you may convey a copy of the modified version:

    a) under this License, provided that you make a good faith effort to ensure that, in the event an Application does not supply the function or data, the facility still operates, and performs whatever part of its purpose remains meaningful, or

    b) under the GNU GPL, with none of the additional permissions of this License applicable to that copy.

    3. Object Code Incorporating Material from Library Header Files.

    The object code form of an Application may incorporate material from a header file that is part of the Library. You may convey such object code under terms of your choice, provided that, if the incorporated material is not limited to numerical parameters, data structure layouts and accessors, or small macros, inline functions and templates (ten or fewer lines in length), you do both of the following:

    a) Give prominent notice with each copy of the object code that the Library is used in it and that the Library and its use are covered by this License.

    b) Accompany the object code with a copy of the GNU GPL and this license document.

    4. Combined Works.

    You may convey a Combined Work under terms of your choice that, taken together, effectively do not restrict modification of the portions of the Library contained in the Combined Work and reverse engineering for debugging such modifications, if you also do each of the following:

    a) Give prominent notice with each copy of the Combined Work that the Library is used in it and that the Library and its use are covered by this License.

    b) Accompany the Combined Work with a copy of the GNU GPL and this license document.

    c) For a Combined Work that displays copyright notices during execution, include the copyright notice for the Library among these notices, as well as a reference directing the user to the copies of the GNU GPL and this license document.

    d) Do one of the following:

    0) Convey the Minimal Corresponding Source under the terms of this License, and the Corresponding Application Code in a form suitable for, and under terms that permit, the user to recombine or relink the Application with a modified version of the Linked Version to produce a modified Combined Work, in the manner specified by section 6 of the GNU GPL for conveying Corresponding Source.

    1) Use a suitable shared library mechanism for linking with the Library. A suitable mechanism is one that (a) uses at run time a copy of the Library already present on the user's computer system, and (b) will operate properly with a modified version of the Library that is interface-compatible with the Linked Version.

    e) Provide Installation Information, but only if you would otherwise be required to provide such information under section 6 of the GNU GPL, and only to the extent that such information is necessary to install and execute a modified version of the Combined Work produced by recombining or relinking the Application with a modified version of the Linked Version. (If you use option 4d0, the Installation Information must accompany the Minimal Corresponding Source and Corresponding Application Code. If you use option 4d1, you must provide the Installation Information in the manner specified by section 6 of the GNU GPL for conveying Corresponding Source.)

    5. Combined Libraries.

    You may place library facilities that are a work based on the Library side by side in a single library together with other library facilities that are not Applications and are not covered by this License, and convey such a combined library under terms of your choice, if you do both of the following:

    a) Accompany the combined library with a copy of the same work based on the Library, uncombined with any other library facilities, conveyed under the terms of this License.

    b) Give prominent notice with the combined library that part of it is a work based on the Library, and explaining where to find the accompanying uncombined form of the same work.

    6. Revised Versions of the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may publish revised and/or new versions of the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from time to time. Such new versions will be similar in spirit to the present version, but may differ in detail to address new problems or concerns.

    Each version is given a distinguishing version number. If the Library as you received it specifies that a certain numbered version of the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or any later version" applies to it, you have the option of following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either of that published version or of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f the Library as you received it does not specify a version number of the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you may choose any version of the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ever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f the Library as you received it specifies that a proxy can decide whether future versions of the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shall apply, that proxy's public statement of acceptance of any version is permanent authorization for you to choose that version for the Library.